福州:许多小区电梯年检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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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发表日期:2009-6-23 |
金山豪景小区电梯年检超期 昨天记者来到金山大道165号金山豪景小区。在住宅小区的电梯轿厢内,记者留意到,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签上写着“下一次安检日期为2009年4月17日”,显然安检期已过两个多月。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共有11部电梯超期未检。对此,小区物业公司永安物业的江女士表示,电梯安检由公司总部统一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处是公司下属派出机构,平时仅是在电梯故障时,才告知总部派人维修。 昨天下午,福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福建省特种设备检察院专家来到该小区。福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具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停止使用电梯,在7月7日前申报电梯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逾期未整改,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查封电梯。 电梯超期运行隐患很多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反映小区电梯要么“超期”、要么未贴安检合格标签的呼声很多。福州市杨桥西路157号世纪佳缘小区的业主陆先生说,他所在小区的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签上的日期已经过期3个多月了。学军路广德小区的业主日前也多次询问,小区电梯年检通不过,有什么办法可以督促物业?福清阳光锦城的业主也抱怨,小区的电梯好几年没有年检了。 据省质监局特检院统计,目前榕城多个住宅小区的电梯“超期”未检。比如,尚层建筑楼盘有7部电梯年检超期,该小区“管家”为三木物业公司。龙旺名城楼盘3台电梯年检超期,日出东方楼盘16部电梯年检超期,以上两个小区的“管家”皆为永安物业公司。 据了解,根据我国《电梯安全监察条例》第33条规定,在用电梯实行安全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使用单位必须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安装地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在年检合格后方可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是电梯合法使用的期限,超过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超期”电梯运行带来的忧患不少。福州市质监局傅处长表示,近来住宅小区的电梯日渐增多,投诉也日益渐多。住户新装修时,若使用不当,极易发生困人事件。安检期限定为1年,是根据科学规范推算的。电梯是特种设备、机电设备,容易损坏、发生故障,定期安检易于发现安全隐患、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保证日常维护和保养。 物业抱怨年检费过高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年检超期的小区电梯还存在因欠缴电梯年检费而无法取得电梯年检报告和使用证的情况。比如,世纪佳缘的9部电梯就已于2009年4月25日进行年检,全部合格,但因欠费,所以小区业主看到的是去年旧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阳光锦城37部电梯也在2009年4月8日前全部进行检验,由于隆鑫物业未交付检验费用,因此有关电梯年检报告和合格标志需待交清年检费用后发放。 永安物业公司董事长林总昨日向记者表示,对比其他城市,福州的电梯年检费要高出不少。比如18层电梯小区,北京850元,上海550元,武汉700元,福州1370元。永安物业公司已联合福州百家物业公司,通过省物业协会,正在向省物价局反映,要求降低电梯年检费用,目前此事正在协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