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资910万筹建物业税征收系统
深圳新闻网讯 我市将进行征收实转试点,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同意投资910万元建设有关系统,本年度将安排投资800万元。物业税开征信号渐强。 预算910万元设计系统
近日市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获批,计划显示,市地税局物业税及配套管理系统为今年新开工项目,建设周期是今年6月至明年6月,年度投资800万元,总投资910万元。
计划对该项目的描述是:建设深圳市地税局物业税及配套管理系统项目,以“完成我市物业税实转试点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发物业税征收系统、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手续费核算管理模块、建安征收管理系统自动开票功能、文书管理系统和车船税代收代缴数据利用平台;系统硬件等。
事实上,深圳一直在试点物业税征收工作。自2006年起,包括深圳在内的6个城市和地区对物业税征收进行了“空转”试点。所谓的“空转”是指没有进行实际收税,而是模拟操作步骤。根据投资项目计划表,现在空转准备转入实转阶段。
国务院要求“研究开征”
5月25日,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深化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并要求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建部具体负责。业内认为,这是继物业税在10城市“空转试点”之后,距离实际开征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虽然具体时间表至今尚未成型,但作为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开征物业税“实属必然”。
物业税征收被数次提及
4月份市政府《关于稳定房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就认为:充分运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十一五”期间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物业税征收政策,进一步调节收入分配。而市地税局今年的工作计划中,也明确要“认真推进物业税调研工作”。该局税政三处将“负责物业税试点及相关工作”。
名词解释
物业税
按照目前中央对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设想,所谓的物业税,是将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过去一次性征收的各种税费,将在房产保有期内分批缴纳。
□民意调查
支持者和反对的一样多
今年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消息出来后,深圳新闻网随后进行了网上调查,至结束时止,投票数2788,投票者达697人。
调查结果是:支持者与反对者比例几乎达到1:1,分别是46%和49%。支持的原因中,54%认为抑制炒房、囤房,减少房地产泡沫,24%认为可引导社会资金不在房产聚集,鼓励投资实体经济。反对的原因中,39%认为国人收入还不高,负担重,征物业税不实际。31%担心房东会转嫁到租金上,令房租上涨。24%则担心“养房难”,加大贫富差距。